关于评选2013年哈工大优秀毕业生和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3-12浏览次数:2414

各位同学:
   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《关于评选2013年全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院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类别及评选比例:
1.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毕业生:本科生3名,硕士研究生2名;
2.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:本科生1名,硕士生1名,博士生1名,要求必须在符合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评选产生。如果省里联评落选,如无特殊原因,学校将其自动落入哈工大优秀毕业生名单中。
 
二、评选标准:
1. 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毕业生:
(1)本科生: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30%,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;注重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的全面发展,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;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,获得两次(含两次)校级以上奖励;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、社会实践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。
(2)研究生: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50%,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正式(含录用)发表一篇核心以上文章,博士生发表五篇核心以上文章,其中在科研项目、科技论文、申报专利项目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。
2.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:
(1)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标准;
(2)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不断提高政治觉悟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;
(3)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(含校级)以上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称号,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,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;
(4)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,主动面向艰苦行业、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、创业。
 
三、评选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:
1.评选日程安排
日 期
内 容
3月7日-3月14日
学生自主申报
3月15日-3月17日
学院组织联评、结果公示
3月18日
学院上报材料
3月19日-3月24日
学校审核学院报送材料
3月25日-3月27日
学校评审结果公示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2. 评选工作要求
(1)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,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人选;
(2)人选确定后,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结果公示,接受本院师生的监督,公示无异议后,将审核材料上报学校;
(3)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,到毕业生离校前,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,有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,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,一经核实将撤销其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收回其优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,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学校将上交到省教育厅。
 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:
1. 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毕业生:
(1)参加评选的毕业生填写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附件2);
(2)学院填写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3);
(3)附件2和附件3各打印一份,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工处;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xingshijie@hit.edu.cn。
2. 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:
(1)参选毕业生填写《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审表》(附件4),正反面打印,一式两份;同时上交一张竖版的彩色数码照片(可用于宣传使用)和一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材料(具体格式见附件6);
(2)学院填写《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》(附件5),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校;
(3)候选人电子照片与附件4、附件5、附件6电子版材料,一并发送至邮箱xingshijie@hit.edu.cn。
 
五、报送时间及要求:
1.报送截止时间:3月14日下午17:00点,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;
2.报送地点:科学园2E栋213房间;
3.联系人:邢世杰   联系电话:86403827,13613645685。
 
    请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截点进行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的申报,认真准备相应材料,报名截止期后,将不允许更换或补报,对于填表不规范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,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
 
 
 
生命学院学工办
2013年3月12日